河南省商丘市气象局职能介绍: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探测工作。负责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和管理。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天气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四)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的发布。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对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气象法规的实施,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成果的建议,负责当地重点建设工程、城乡建设规划中气象条件的评估和气象服务保障。
(六) 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审计、基础设施建设、机构编制、科研、培训、气象装备、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承担河南省气象局和商丘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河南省商丘市气象局n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机要档案、文秘、宣传、办公自动化。草拟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计划、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后勤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纪检监察室、文明办):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干部的考核、任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惩、技术职称评审,职工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审计、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业务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业务和科技发展计划的拟定及组织实施,管理基本气象业务;负责气象监测、信息、网络、技术装备保障、气象探测资料;负责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的管理;负责气象科研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市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气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负责气象行业管理、气象科技服务与产业的宏观协调和政策指导;组织管理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
五、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全市人工影响天气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和指挥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六、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日常管理。依法规范防雷市场。
七、财务核算中心:
负责全市气象系统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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