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是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指导意见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商丘监狱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负责商丘市劳动教养管理所的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监督商丘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各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九)主管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机构的登记审核和管理工作。
(十)承担商丘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的领导干部。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商丘是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监狱劳教突发事件处置指挥中心)
二、政治部(警务部)
三、基层工作科
四、司法考试科
五、劳教管理科
六、法制宣传科
七、计财装备科
八、监狱管理科
九、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科
十、法制科
十一、司法鉴定管理科
十二、纪检组
十三、法律援助管理科
十四、处理邪教工作科
十五、商丘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十六、妇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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