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统计局职能介绍:
一、制定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制定全市性统计调查计划;负责全市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审批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三、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全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搜集、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和统一管理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划。
六、受国家、省统计局委托管理国家和省设在新乡的各级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企业调查队;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
七、领导和管理市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
八、承办市政府以及国家、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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