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旅游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的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制定全市旅游行业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市旅游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三)制定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的开发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四)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五)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导游人员的注册登记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六)负责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A级旅游景区的培育、指导、申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交通、文化娱乐工作。
(七)负责拟订促进全市旅游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省赴港澳台旅游政策,细化我市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拟订全市旅游人才规划,组织、指导全市旅游培训工作。承担全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及培训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新乡市旅游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职责 负责综合文稿的起草和局机关公文运转、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权力运行、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 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指导全市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拟订全市假日旅游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拥军共建、青、工、妇联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二)规划发展科职责
研究拟订全市旅游发展战略、政策,起草地方性旅游业管理制度草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旅游统计工作;拟订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的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全市A级旅游景区的培育、指导、申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审批和旅游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红色旅游、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拟订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引导全市旅游业利用社会投资工作;负责景区备案管理工作;研究全市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旅游体制改革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交通工作。
(三)旅游促进与对外旅游合作科职责
拟订全市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旅游促销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品牌策划包装和市场促销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市场调研工作;负责日常旅游外事工作;负责境内外新闻媒体采风、旅行商踩线、来新的外地旅游推介团队的协调联络,开展旅游协作互动交流;承担国际旅游合作项目;推动全市国际旅游交流与合作;承担新乡旅游网站平台的创建、管理、维护及旅游信息网宣传等日常工作。
(四)监督管理科职责
拟订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星级农家宾馆优惠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导游人员的注册登记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旅行社的旅游保险工作;指导全市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人事科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干部的任免、考核、奖惩及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组织、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及培训工作;负责旅游人才交流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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