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制订全市教育改革与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按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原则,监测、督促各县(区)贯彻落实;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措施;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管理和指导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四)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的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现代远程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工作。贯彻落实各类学校设置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消与调整。
(六)规划并指导直属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八)拟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考试政策;参与制订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政策;指导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
(九)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和群团工作。
(十)负责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负责全市勤工俭学、教学仪器设备供应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一)负责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同国内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十二)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三)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驻马店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文印、文书档案、机要、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
(二)人事科(挂驻马店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干部及中等以下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参与制定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政策;指导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做好授权范围内的直属各单位干部教育、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调整、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职称改革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各级各类学校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撤消和更名;拟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市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工作;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编制市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教育事业费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内外教育贷款、学生贷款和赠、援款;指导和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
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负责幼儿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管理中小学德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负责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负责高中会考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
(六)师资培训科
综合管理全市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和培养工作;归口管理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七)高等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各类高等教育,规划并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评估;管理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八)退休离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局机关退休离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老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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