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民族宗教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落实措施并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三)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清真食品的生产和经营。
(四)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六)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或协调办理的各项事务。
(七)依法加强对全市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维护宗教领域的稳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境外敌对渗透活动的斗争。
(八)支持、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和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
(九)指导县区民族宗教工作,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驻马店市民族宗教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访、安全保卫、财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务、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配合市委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退离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民族科
负责全市有关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政策、法规的落实工作;研究制定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帮助少数民族搞好科技开发和科技培训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负责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统计与分析;指导有关民族乡镇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清真食品的生产和经营,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团结和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处理民族纠纷,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表彰活动;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发展等工作,指导民族学校工作,促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宗教科
负责宗教方面的工作,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意见;指导市级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和年检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
【河南省驻马店市民族宗教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2017江苏射阳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拟聘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