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水利局职能介绍:
(一)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水库大坝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检查和水行政复议。
(二)组织制订全市水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订全市及跨县区中长期水量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取水许可证审批;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市水文工作。
(四)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管理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归口管理市邦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五)按照水资源环境与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订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水库的水质、水量;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六)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县(区)间的水事纠纷。
(七)拟定全市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水域开发利用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市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八)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订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九)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道水库、蓄洪滞洪区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河道安全监督管理。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参与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负责乙级水井凿井资质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订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工作及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的职工队伍建设。
(十三)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承担驻马店市城市防洪职能。
(十四)负责落实全市水利水电移民政策;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生产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驻马店市水利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密、重大会议组织、宣传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本系统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公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机构编制工作;组织局管干部、公务员、科技干部培训及工人职业技能培训;负责技术人员的职称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统筹工作;指导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水利行业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三)财务科
负责筹措管理各类水利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对水利资金进行宏观调控;研究拟订有关水利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规范性文件,协调、指导、管理全市水利价格收费工作;对全市水利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水利经营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调度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会计事务管理和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计划基建科(挂驻马店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牌子)
组织编制全市水利水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市水利水电年度投资计划和水利系统主要物资供应计划;组织拟订全市中长期水供求计划;负责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申报工作,负责市管项目设计的审批;承办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和综合经济效益分析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行业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拟订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规章制度;组织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验收;负责水利建设项目报批。
(五)水政水资源科
负责拟订全市水利法制建设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改革方案;实施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协调部门间和县(区)间重大水事纠纷;负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取水许可证的审批工作;组织全市水资源的调查评价;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和跨县(区)水量分配方案;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水库河道的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审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城市供水水源规划;负责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供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水文工作,组织编发驻马店市水资源公报。
(六)水利工程管理科
组织农村小水电及小电网建设与管理。组织对河流及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组织实施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河道、水库及行洪区、蓄滞洪区等水域岸线及其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负责采砂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指导城市防洪工作;指导水域的综合治理、开发利用以及水利旅游、水库养殖和水利行业的供水工作;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七)农村水利水保科(挂驻马店市农田建设与水土保持监督站牌子)
拟订全市农村水利水保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农村水利水保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及农村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井凿井管理;指导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批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的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并定期公告;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指导城市水土保持工作。
(八)退休离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局机关退休离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退休离休人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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