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商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发展规划、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煤炭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工作。
(四)执行国家、省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申报管理工作。
(五)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依法申请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机电产品进出口战略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制订全市进出口机电产品招标规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组织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实施全市对外开放和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查处外商投诉案件;参与拟订全市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鼓励类外商投资限额以上项目、省级商务部门核准的特殊行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负责国家、省规定的限额以上、限额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依法审核上报全市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申报、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九)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我市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
(十)指导和监督管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境外带料加工贸易项目;管理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驻我市商务代表机构的核准业务。
(十一)组织、申报并指导以驻马店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商贸活动。
(十二)负责全市驻外商务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工作。
(十三)贯彻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指导、监督全市畜禽定点屠宰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驻马店市商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文印、档案、机要、督查、保卫、会议组织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培训基地建设。
(三)规划财务科
编报全市国内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监测、预测分析运行状况;负责全市国内外贸易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申报管理和争取国家有关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外事经费、行政经费、基建投资等;负责机关财会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四)对外贸易科
指导、协调全市商品进出口工作,编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申报进出口许可证;负责协调外贸经营活动和全市进出口贸易洽谈会的申报和组织工作;负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资格管理。负责世贸组织规则的研究、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对市内产业损害的调查起诉工作。承办全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的研究与协调;承办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市场体系建设科
研究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提出建议和对策;参与拟订市场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拟定全市健全、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规章和政策;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工作。
(六)商业改革发展科
拟订全市流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国家、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贯彻国家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政策,指导全市城市商业网点建设,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组织实施全市有关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经营资格的审查和申报,依法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秩序。
(七)市场运行调节科(驻马店市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监测市内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解决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负责茧丝绸协调工作;负责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外商投资促进科
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的情况,参与拟订全市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贯彻国家、省利用外商投资政策,参与拟订全市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项目库;参与组织全市重大对外招商活动,指导全市行业招商、专业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活动。承担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外商投资管理科
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国家、省规定的限额以上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和限额以下国家规定由省级商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合同、章程及变更;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外商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上报工作;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情况,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鼓励类项目的申报确认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省外投资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十)对外经济合作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输出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我市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输出及对外投资的统计工作;协调和管理全市对外投资企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类除外)申报工作;组织企业申报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权并实施管理;组织、协调对外援助项目和援外资金的申报工作;争取政府间双边和多边援助项目并组织实施。
(十一)加工贸易科
拟订全市加工贸易发展总体规划;宣传国内外加工贸易政策,引导加工贸易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加工贸易,扩大进出口;负责企业加工贸易项下引进设备项目;协调加工贸易企业的相关服务工作;指导出口加工区的规划和发展。
(十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科
负责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推进畜禽定点屠宰;监督指导市畜禽定点屠宰执法稽查工作。
(十三)科技发展与技术贸易科
拟定全市鼓励技术出口的政策,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管理技术、高技术产品出口和引进工作;执行国家、省高技术产品目录和禁止、限制进出口目录;负责国家、省有关扶持高技术出口资金和项目的争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执行国家、省企业经济技术协作的有关政策措施,编制协作规划;组织协调经济技术协作洽谈活动;指导商品展览展销市场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性重要展览展销活动;指导企业跨区域投资活动;指导全市企业经济技术协作工作;负责商务部门的高技术及产品交易会、洽谈会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四)机电产品进出口科(驻马店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拟订并执行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编报机电产品配额年度进口方案;负责全市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招投标业务管理;负责全市监控、统计分析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
(十五)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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