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对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调控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研究提出促进融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衔接企业债券发行和企业上市工作;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市管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和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
(四)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和投资重点,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和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负责全市利用国外贷款使用方向,监督债务安全情况;安排市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和外资项目;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指导全市招投标工作;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和设计的审查;负责重大项目的规划、论证;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组织制定工业总体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基础产业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消化创新工作;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服务业的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组织研究城镇化战略,协调、指导全市城镇化工作。
(七)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市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调节;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与国家、省衔接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全市粮食、棉花、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
(八)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九)提出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投融资、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领导漯河市人民政府大项目办公室。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高技术产业科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组织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办理高技术产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二、市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办公室(漯河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责任;起草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督,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考评全市重点项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和指导协调稽察监管工作;组织对市级以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依法对全市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论证储备;研究提出重大项目引进的政策意见,并协调指导全市重大基础产业和基础项目的引进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推进,向国家、省争取项目和资金,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大项目办公室内设综合科、项目科、稽察科。
三、城镇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实施全市城镇化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城镇化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城市产业发展、公共设备与基础设施产业化的建议,协调城镇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办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四、社会发展科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的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办理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研究全市就业、居民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编制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相关的重大问题。
五、农村经济科(漯河市以工代赈办公室)
研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工作;办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拟订全市以工代赈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参与全市扶贫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制订;办理全市以工代赈项目的有关事宜。
六、国民经济综合科(漯河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对全市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提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结构调整、稳定物价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县区规划;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新兴产业项目;负责中长期规划的中期评估;协助做好县区责任目标的协调工作。
组织落实国家、省国民经济动员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地方国民经济动员的政策措施;负责安排国民经济战备动员措施费、动员科研费、事业费;衔接国家、省战略物资储备。
七、财政金融贸易科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状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审核财政性建设资金总量安排和使用方向;协调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政府推进市场化融资工作,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协调股份制改造有关工作;衔接企业债券发行和企业上市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测分析全市市场状况,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节;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衔接粮食、棉花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配额分配;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市级储备;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办理市场体系建设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协作活动和对口支援;参与编制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各类开发区、园区有关政策意见。
八、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地方性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汇总安排重大建设项目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指导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重大投资活动;引导民间资金的投向;负责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设计和概算调整等审批事宜;指导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招标,协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标准、计价的制订和执行;研究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政策意见;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监测;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及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全市对外合作项目库建设;办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审核确认工作,衔接外资设备进口免税确认的有关事宜;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数量、结构、用汇规划;负责审核办理企业境外用汇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九、人事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精神文明等工作。
十、服务业发展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定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安排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指导市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拟定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一、规划改革科
研究提出关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拟定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的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市口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开放计划;配合组织验收和审查上报口岸的开放和关闭;监督检查和协调口岸检查检验单位的有关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十三、经济运行调节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行调节,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保障经济运行平稳;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储备物资的建议。
十四、收费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省关于收费改革的方案;研究提出我市行政和事业收费的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的管理工作;拟订和调整市管收费(价格)标准;拟订并实施治理乱收费办法。
十五、价格调控管理科
监测、预测居民消费价格、重要商品的零售价格、主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情况,分析价格形势,预测价格变动趋势,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在特殊情况下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管理的有关政策;指导价格和收费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组织价格听证、价格公示和信息发布;指导价格认证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由国家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政策以及调整价格的意见;组织实施国家关于产品价格、服务价格改革和调整的有关方案;负责市管重要商品价格及相关行业服务价格管理目录的制定;拟订和调整市管工农业产品和交通运输价格及相关行业服务价格的标准。
十六、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研究提出资源节约、节能和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编制资源节约、节能和综合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七、基础产业科
研究全市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平衡全市财政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和利用政府信用担保的债务性资金,平衡、报批和下达全市交通建设投资计划;办理全市交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研究全市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研究提出新能源开发的政策建议;办理全市能源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十八、工业发展科(产业集聚区发展办公室)
分析全市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全市工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加快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工业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和政策;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消化创新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的预期调控指标;办理政府投资的工业项目和重大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组织拟定全市食品工业的政策意见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九、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组织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监督行政执法;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承办委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二十、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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