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公安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和骚乱;组织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四)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组织指导出入境、国外人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七)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维护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八)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管理工作。管理市看守所。
(十一)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拟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十三)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拟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协助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五)指导漯河市森林公安分局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漯河市公安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控告申诉科
负责全市公安公安控申工作;处理、查办公安控申信件和上级交办的控申案件;接待来信来访;研究全市公安控申工作动向。
二、科技通讯科
负责全市公安有线、无线通信及政法网有线通信工作;负责明传电报和密码工作。负责公安科技研究应用,指导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三、后勤装备科
拟定全市公安行政财务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负责被装的计划和发放,组织分配装备物资;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
四、警令部
内设秘书科、机要科、指挥中心.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警务;负责110报警服务台的接警和先期处置的调度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负责公安统计、机要、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文件的收发运转和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及文印接待工作。
五、宣传科
负责全市公安宣传工作,组织、策划并实施重大公安宣传活动,协调、联络有关新闻宣传媒体。
六、警卫科
指导全市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对国家警卫对象、省内警卫对象、重要外宾来漯活动的警卫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大型集会、重大节日活动等的警卫工作。
七、警务督察队
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进行督查,负责警容风纪的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八、政治部
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办理授衔、晋衔事宜;研究提出全市公安教育规划,承办公安机关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宣传和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九、出入境管理科
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办理授衔、晋衔事宜;研究提出全市公安教育规划,承办公安机关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宣传和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十、法制室
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的规划工作;组织起草全市公安工作规范性文件;办理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本局承办案件引起的赔偿案件;承办全市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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