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国土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2、编制和实施市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县级有关国土资源规划的编制工作。
3、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4、贯彻落实国家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和监督全市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工作,确保耕地面积总量动态平衡。
5、组织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城乡地籍调查、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6、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价出资、转让、租赁、交易、授权经营和政策收购储备等项工作;指导全市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7、负责全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办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8、依法管理全市矿产资源工作和测绘工作。
9、安排市财政拨付的国土资源经费、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负责代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漯河市国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宣传教育、文书档案、保密、保卫、信访、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及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的管理工作;负责系统纪检监察、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和工会、青年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三、矿产资源与规划管理科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组织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搞好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指导监督全市土地 整理、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土地复垦等工作。
四、用地审批与土地利用管理科
指导全市用地审批管理工作;办理农用地转用、征用等用地的审查报批等工作;组织或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入股)、出让、转让、租赁、授权经营和政府土地收购等工作。
五、地籍与测绘管理科
组织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纠纷等工作;指导全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和农用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负责管理并指导全市测绘工作。
六、行政审批服务科
市行政服务大厅国土局服务窗口
七、政策法规监察科
组织起草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办理有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事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
八、财务统计科
负责编制局年度财务计划;负责对本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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