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有关房地产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全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指导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定全市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性规定;
(四)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的资质管理;负责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监督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税费的征收工作。
(六)负责全市房屋的使用和权属管理、房产测绘管理;
(七)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危旧房改造和房屋修缮工
作。
(八)指导全市房产经营工作;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组织实施 安居工程 。
(九)负责全市公有住房、个人建房和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落实房产政策,调解房产纠纷;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漯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管理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局会议的组织及文秘、信息、电子政务、督办查办、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协助局领导协调管理局系统党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社会统筹管理;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人员的考核、奖惩、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草拟规范性文件工作;负责老干部、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三、房产管理科
负责房产业的行业管理和住宅建设管理;拟订全市房产业和住宅建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房地产统计分析信息,落实国家行业宏观调控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中介的行业管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房产交易(转让、抵押、租赁等)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公有住房管理、城市个人建房和异户毗连房屋管理;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和社会低收入者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定;落实房产政策,调处房产纠纷。
四、住房保障与改革科
组织拟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及实施细则;监督管理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房改单位的公房出售、已售公房内部调整、单位住房资金的使用、住房补贴、廉租房租住、单位集资建房、已购公房上市工作;指导市直各单位及各县、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五、物业管理科
负责全市物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全市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物业管理规定;协助房产资金管理中心征收住房维修基金;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机构及房屋修缮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安全鉴定管理和危旧房屋普查工作;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监管工作。
六、监察室
负责局纪检监察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
承担商品房预售许可,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许可(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审核,房屋权属及抵押登记,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售房方案核准,房地产交易合同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备案,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核准,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审核备案,维修基金账户转移备案,单位住房补贴标准核定等12项行政审批(服务)职能。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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