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畜牧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畜牧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组织制定全市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有关畜牧、兽医、兽药、饲料管理规定和办法;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参与全市涉牧财税、金融保险、进出口政策意见的制定。
(三)负责畜禽养殖、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保护和综合利用。
(四)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引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和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指导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促进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加强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发,推广畜禽新品种;培育、保护和发展畜产品品牌;参与运用财政扶持政策促进全市畜牧业发展的相关研究,提出项目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负责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六)负责全市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拟订全市动物防疫、检疫等政策意见并组织落实;负责父母代以上种畜禽场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管理和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畜禽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负责全市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
(七)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奶业管理工作,承担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
(九)承担畜牧业的监测分析、预警和有关统计工作,发布畜牧业经济信息。
(十)组织制定全市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组织实施畜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畜牧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市畜牧兽医科技推广队伍建设管理;负责畜牧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指导畜牧业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漯河市畜牧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信息、财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以及党群和计划生育等工作;承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畜牧科技教育及畜牧业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参与提出扶持畜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保险、进出口有关政策意见;指导、监督系统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全市畜牧业投资项目经费及专项事业经费;承担畜牧业投资和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承担畜牧业外资项目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二、动物防疫检疫与医政药政科
拟订动物防疫、检疫有关技术规范并组织落实;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动物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工作;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父母代以上种畜禽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工作;归口管理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机构;承担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兽药发展规划;负责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兽药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拟订兽药质量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兽药广告的审核工作;承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饲料科
制定全市饲料工业发展意见、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饲料产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负责饲料行业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组织实施饲料行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四、畜牧科
指导畜牧业生产;落实扶持畜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参与运用财政扶持政策促进全市畜牧业发展的相关研究,提出项目建议;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养殖和产业化发展;拟订畜牧业畜禽改良规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的登记、保护和开发工作,培育、推广畜禽新品种;负责父母代以上种畜禽场的审核管理工作;依法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奶业管理工作,承担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组织开展畜牧业重大问题调研;指导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畜牧业统计工作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五、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
拟订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并组织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市畜牧、兽医、饲料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计划;组织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负责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的整治规范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办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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