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统计局职能介绍:
(一)拟定全市统计工作、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制订全市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和完善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负责全市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审批各县区、各部门和民间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三)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我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各县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收集、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向市委、市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拟定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六)受省统计局的委托,管理省设在我市的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七)承办市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河南省漯河市统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国民经济综合与核算统计科(统计监测评价考核科)
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落实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市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全市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和国民经济核算资料以及全市服务业统计数据;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组织制定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专门事项的评价考核;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
二、工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能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县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市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贸易外经统计科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人口与社会统计科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科技、社会发展、文化产业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以及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全市统计事业费、国家和省市拨款的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承担全市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参与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工作。
八、法规制度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研究全市统计体制改革和统计工作发展规划;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拟订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全市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备案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依法检查、处理全市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参与组织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承办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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