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口计生委职能介绍:
(一)研究全省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草案,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承担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奖励扶助工作处)
起草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建议,组织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制定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政策的前瞻性研究;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的研究;研究拟订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工作建议;指导督促落实各项利益导向政策。起草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建议,组织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制定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政策的前瞻性研究;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的研究;研究拟订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工作建议;指导督促落实各项利益导向政策。
三、发展规划与信息处
发展规划与信息处。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相关的监督、评估工作;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制定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
贯彻国家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规章;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指导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宣传教育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
拟订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六、科学技术服务处(出生缺陷预防处)
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和节育技术推广使用规范;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管理、使用进行指导、监督;指导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预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承担依法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工作。
七、财务审计处
编制计划生育事业费、专项经费及药具的中长期需求计划;编制部门预决算;编制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审计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指导、审计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建工作。
八、人事处(机关党委、国际合作项目办公室)
拟订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落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和基层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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