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外事侨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拟定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外事活动和对外友好交往;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
(三)组织接待来平访问的国宾、党宾等重要外宾以及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和进行采访活动的国(境)外记者、外国驻华新闻机构人员;指导协调全市涉外礼宾接待工作。
(四)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平工作;审核呈报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对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进行外事政策和涉外纪律教育;掌握全市因公(境)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件、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平活动的管理和来平采访的管理。
(六)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我市对外经贸合作及科技文化教育交流提供信息、牵线搭桥,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宾参观单位的开辟、调整和外事业务的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和群众性涉外教育工作,提供关于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统一对外表态口径,会审我市的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他有关文稿。
(八)管理全市与外国开展友好城市工作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指导、推动全市对外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工作。
(九)办理外国人来平邀请函电;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和表彰工作;审核全市须报请市委或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
(十)调查研究全市侨情和侨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有关部门侨务工作。
(十一)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平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受理和监督涉侨捐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十二)承办市、县级领导干部以开展华侨、华人工作为主要任务的出访审核报批工作;承办需请市领导会见的重要华侨、华人知名人士的相关事宜;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文化交流、宣传工作;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有关工作联系。
(十四)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与香港、澳门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协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推动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平顶山市外事侨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人事教育科(机关党总支、翻译室)
研究拟定全市外事侨务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领导干部涉外礼宾礼仪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来平访问国外团组、国际交流活动的文电资料翻译工作;负责市领导会见外宾及出访活动随行翻译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招商项目、往来电函等资料的翻译工作;负责平顶山外事侨务外文网站的建设工作。
二、综合科
协助相关领导对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安全保密、综合治理、外事侨务网站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行政事务;负责有关重要活动的组织、重要事项的督办;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三、出国审批科
归口管理全市临时因公出国(境)的审核及呈批工作;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因公出国(境)访问事宜;协调处理全市在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负责因公护照、赴港澳通行证的收缴、管理;负责对全市因公出国(境)手续专办员的指导与管理;收集整理全市出访团组出访报告,并组织交流、推广经验及成果;负责对全市公出国(境)团组进行出访前外事纪律教育,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对出访团组进行监督、监管及案件查处。
四、涉外、友好接待科
负责全市涉外礼宾和对外交往工作;负责接待应邀来平访问的党宾、国宾和国外经济界、文化教育界知名友好人士等重要外宾;负责接待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来平考察;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会见来访外宾事宜;负责我市与国外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工作;指导、协调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开展对外友好工作;负责接待通过友好城市、友好协会渠道来访的公费、自费团组;为全市对外经贸合作及文化教育交流开辟渠道、提供信息;通过友好渠道开展对外宣传及文化交流活动。
负责办理、申报外国人员来平访问、考察邀请函电等事宜;负责国(境)外记者及外国新闻机构驻华记者来平采访的有关事宜;承担涉外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的涉外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涉外事件;管理全市对外开放地区及非开放地区的审批和上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平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五、侨务科
调查研究国内侨情和侨务工作,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平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回平定居的有关事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升学就业、困难救济和侨务扶贫、侨务信访接待等工作。
研究国外侨情和侨务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推动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络和服务的具体工作;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承办有关涉侨事项的审核工作;研究推动侨务宣传、侨务文化和华文教育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来平寻根谒祖活动的管理工作,研究涉侨经济科技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华侨华人来平开展经济、科技的合作与交流。
六、港澳事务科(增挂经济科技合作科牌子)
宣传贯彻香港、澳门基本法,负责全市涉及港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推动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接待来我市访问洽谈经贸合作、开展科技发展交流的港澳同胞;承担全市公务人员因公赴港澳的审核、呈批工作;依法管理港澳在平新闻机构和记者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港澳事件。
负责依法维护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在平投资的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来平进行经济、科技合作的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对外发布和推介工作;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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