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旅游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机关党支部)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承担全市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拟订全市假日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人事科(政策法规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的实施工作;协调推动全市旅游就业;负责旅游人才交流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旅游发展政策;研究全市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旅游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旅游行业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市场开发科
拟订全市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的整体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市场调研工作;负责日常旅游外事工作;参与拟订港澳台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
四、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的实施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申报和旅游项目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承担旅游统计工作。
五、监督管理科
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旅游标准的实施等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车船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国际旅游业务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的申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保险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六、质监所
七、咨询中心
八、监察室
九、旅游协会
平顶山市旅游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平顶山市境内从事旅游工作的行业管理部门、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旅游管理、服务工作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组成的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市综合性旅游行业协会,是政府联系旅游服务组织、旅游工作者的纽带和发展旅游事业的助手,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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