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扶贫办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组织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协调社会扶贫工作,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工作。
(三)组织拟订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情况,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内部审计工作。
(四)按照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审批扶贫开发重大项目、跨区域项目和专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发布扶贫开发项目建设指南,审核、审批年度扶贫开发项目计划并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
(五)指导全市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搬迁扶贫工作,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六)指导全市贫困地区产业化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和互助资金扶贫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科技扶贫工作。指导引进、培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农村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开发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市扶贫开发统计工作。
(九)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核、审批等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三门峡市扶贫办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会务、财务、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扶贫开发系统和机关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基础项目建设和规划统计评价科。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扶贫项目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的各项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情况;承担扶贫开发的各项统计监测、绩效评价及落实扶贫开发规划纲要的阶段性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评价扶贫开发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综合绩效。指导全市扶贫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工作,指导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拟订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制度;拟订扶贫开发工程管护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审批扶贫开发重大项目、跨区域项目和专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审批年度市级一般扶贫开发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项目的考察、评估和论证;指导项目的招投标,组织项目监督、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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