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烟草局职能介绍:
一是专卖行政执法
二是卷烟销售
三是烟叶生产、收购、复烤加工、调销。
河南省三门峡市烟草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1、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政策规定,组织制定并监督执行市局(公司)机关政务管理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维护机关工作秩序。
2、负责市局(公司)党组会议、局长(经理)办公会议及全市行业性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对市局(公司)决定、会议贯彻、领导指示和交办事项进行督察督办。
3、负责起草全市行业综合性会议领导讲话,负责编发市局(公司)局长(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和《决策参考》, 负责起草市局(公司)向上级的综合性报告,负责起草上级领导在全市行业综合性会议上的讲话。
4、负责公文核稿、编号、印发、销毁等工作以及机要文件、上级来文、行业内文件的登记、传递、督办等工作。
5、围绕全市烟草行业重大问题和党组中心工作组织进行调查研究,编发全市烟草行业重要信息、大事记及各类年鉴,负责与新闻单位的协调以及新闻、信息发布工作。
6、负责管理中共三门峡市烟草专卖局党组、三门峡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印章,负责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印章的刻制、启用、收缴、销毁等工作。
7、宏观管理全市烟草行业档案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集中统一管理市局(公司)机关除人事档案以外各种门类的档案资料;负责市局(公司)日常保密工作。
8、负责协调市局(公司)机关各部门的日常政务管理,并做好节假日、重要时期的值班安排以及日常的考勤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9、承办全市烟草行业出国(境)组团审批、护照、签证等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烟草行业对外联络等涉外工作;负责市局(公司)外事接待工作。
二、专卖管理监督科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制订全市烟草行业专卖管理工作目标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3、依法保护烟草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取缔非法烟厂和烟草专卖品自由交易市场,打击非法倒卖和走私贩私烟草专卖品等违法活动。
4、负责全市烟草行业烟草专卖许可证、准运证和检查证的申报、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两烟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6、指导全市烟草行业的内管外打工作,开展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查处执法违法案件;负责烟草行政案件的复议工作。
7、负责全市烟草专卖队伍、专卖管理所建设,加强对专卖管理人员的培训。
8、负责督导考核县级局专卖管理工作;负责专卖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和实施工作;负责编制、报送全市烟草专卖管理统计报表。
9、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罚没物品的处理和罚没收入的管理;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全市烟草打假经费支出统计上报工作。
三、综合计划与经济运行科(督查考评中心)
1、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烟草行业年度计划、五年计划。
2、负责全市烟草行业年度目标责任制、奖励办法的制定、下达、调整、检查和考核管理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全市烟草行业固定资产的统计、汇总,提供企业经营统计报表,并负责对全市烟草行业月、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分析预测全市烟草行业经济动态运行情况,编制分析报告,提出相应建议和措施;负责对全市烟草行业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负责编制全市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负责全市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落实、项目审批和投资规模控制。
5、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及法规在行业贯彻、落实、执行工作;负责做好行业价格管理工作。
6、组织全市烟草行业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监理工作; 指导全市烟草行业工程设计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烟草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行烟草行业固定投资建设各种标准及规范。
7、负责制定市局(公司)多元化企业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负责市局(公司)多元化企业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四、人事劳资科
1、管理全市烟草行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烟草行业机构、人事制度以及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工作。
2、负责全市烟草行业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3、负责全市烟草行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以及人力资源配置工作。
4、组织制订和实施全市烟草行业劳动工资计划;组织核定全市烟草行业工效挂钩、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5、负责管理全市烟草行业人事档案;负责全市烟草行业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统计工作。
6、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及各类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7、参与处理工伤事故,协调办理职工的病残鉴定工作,做好各类抚恤金和困难补助的申报、审批、发放工作。
8、负责全市烟草行业离退休人员的宏观管理工作;承担市局(公司)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机关职工劳动保护和生活福利工作;负责机关职工健康体检、计划生育工作。
五、财务管理科
1、负责编报全市烟草行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负责全市烟草行业年度会计决算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2、负责制定有关财务管理控制措施,对系统内部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3、负责对系统未来期的财务活动进行规划与安排,确定财务管理目标,设计目标执行方案,贯彻执行财务计划。
4、核定各单位费用预算并做好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完成各项资金款项上交任务。
5、负责全市烟草行业资金统一管理工作,监督所属单位合理使用流动资金;负责全市烟草行业专项资金的申请、核批、下拨工作;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资金调度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回收烟叶货款、筹措烟叶收购和卷烟购进资金。
6、负责对全市烟草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检查,监督国有资本金的保值增值。
7、参与全市烟草行业组织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协调和承办行业组织结构调整中涉及的财政、税务、国有资产处置等工作。
8、认真做好预算内、外资金及记帐、算帐、对帐、报帐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齐全、数字准确。
9、负责全市烟草行业会计核算工作,实行会计电算化, 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各类财务报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市局(公司)机关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机关职工福利工作。
六、法规科
1、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烟草行业有关政策。
2、负责审核市局(公司)各部门拟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市烟草行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制度、重大经济合同等。
3、研究制订全市烟草行业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计划与实施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系统各部门政策执行、法制宣传工作的监督检查。
5、负责全市烟草行业的普法工作,积极宣传贯彻一法两条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6、承担全市烟草行业法律咨询工作,指导全市烟草行业行政机关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7、复议县级烟草专卖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核发全市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证。
七、监察科(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
1、研究拟定加强全市烟草行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责任目标、制度和具体措施。
2、督促落实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及党员干部执行党纪、政纪情况。
3、负责市局(公司)党组管理的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审理工作。
4、组织协调全市烟草行业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审理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申诉、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5、负责检查全市烟草行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6、承担市局(公司)机关党建具体工作。
八、审计科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烟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和规定,指导全市烟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制订审计工作目标和计划。
2、负责对全市烟草企业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国家财政、税收、审计等经济法规及行业有关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3、负责对全市烟草行业经营管理和责任目标实现情况实施审计监督,组织开展企业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保证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
4、负责对全市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基建维修项目进行预算、决算审计。
5、负责对全市烟草行业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编制审计报表、审计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九、安全保卫科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烟草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治安管理法规、规章和安全管理技术标准。
2、负责拟订全市烟草行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目标,指导各直属单位建立健全各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和三防预案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负责监督落实全市烟草行业重要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推进全市烟草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4、负责全市烟草行业安委会、防火委、综治委的日常工作,督促所属单位发挥安全管理网络作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5、负责督促检查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和对重大事故隐患及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整改工作。
6、负责指导、检查全市烟草行业落实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条例以及消防、安全报表的统计、上报及安全保卫档案资料的整理与保管工作。
7、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持续改进工作;指导全市烟草行业劳动保护工作,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8、负责拟订和实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定;负责全市烟草行业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无事故活动。
9、组织协调处理全市烟草行业重大安全事故;组织协调全市烟草行业抗灾救灾工作。
10、负责市局(公司)机关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质量管理办公室
1、制定全市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组织烟叶生产、收购、等级质量、仓储运输、计划调拨、市场优化、客户关系等管理标准的落实。
2、制定全市质量管理工作考核方案,分解阶段内审、年度评审的管理考核指标,并组织检查、考核和落实。
3、负责全市烟叶生产、收购、经营方面的组织管理方式创新工作,优化生产经营资源管理,开展生产经营方式创新,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科研项目的研发、示范和推广。
4、制定全市烟叶生产员工工作绩效考核标准,建立绩效激励机制,组织生产员工的工作考核、业绩评定和激励机制的落实,并对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5、负责全市质量管理的培训工作,组织内审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并组织指导、检查和考核。
十一、经济信息中心
1、研究制定全市烟草行业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烟草行业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及网络通信等技术标准的制订和实施,制订全市烟草行业信息系统运行、管理与保密制度。
3、负责全市烟草行业计算机网络的信息发布、安全管理、用户管理、系统维护与开发,确保与国家局、省局的网络连接。
4、负责审批所属单位信息化工作建设方案及其软、硬件配置,负责全市烟草行业信息化工作的技术指导。
5、负责制订计算机病毒预报及防范措施。
6、负责组织对全区计算机及网络管理人员、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培训与指导。
7、承担市局(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行业信息化项目的推广应用进行检查、协调和监督。
8、负责全市烟草行业经济信息的采集、传输、加工、汇总和分析、预测工作,为全市烟草行业及市局(公司)机关提供信息服务;负责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9、负责网络、电子办公操作等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及负责市局(公司)网站建设及日常维护。
10、负责编制市局(公司)信息系统软硬件的购置、更新方案,并负责购置与维护工作。
11、负责信息化项目的调研、组织、设计、实施和维护工作。
十二、思想政治工作科
1、负责拟定全市烟草行业思想政治工作意见、规划,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烟草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承担市局(公司)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具体工作。
3、指导全市烟草行业党建工作,承担市局(公司)机关党建具体工作。
4、负责全市烟草行业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5、负责全市烟草行业工会工作,承担市局(公司)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6、负责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7、指导全市烟草行业党建工作,
十三、服务中心
1、负责制定机关行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2、负责制定市局(公司)的后勤服务工作计划,并进行后勤服务预算管理控制。
3、负责机关的交通运输、机动车辆管理、使用及安全工作。
4、负责机关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及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和供应工作。
5、负责全市烟草行业会议食宿安排和会务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和业务单位来峡人员的住宿安排、返程车、机票订购等接待工作。
6、负责机关办公楼电话的安装、维修、管理工作。
7、5、负责机关房地产的管理、职工宿舍、办公室的调配及水、电、暖的保障供给和维修等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机关办公楼卫生、门前三包、绿化、美化工作。
9、负责机关与有关社区的联系和接待辖区内社会型等方面的有关事宜。
10、负责指导市局(公司)多元化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市局(公司)多元化企业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协助相关部门对多元化企业遗留问题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局和省局(公司)关于整顿规范工作的政策规定。
2、发挥监督、协调、综合、指导作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抓好两烟生产经营管理监督工作,建立内部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3、承担全市行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各项指示要求的上传下达;组织会议、编发材料、收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关资料、建立资料档案。
4、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政策纪律的宣传教育,突出防范,抓好典型,并做好新闻舆论监督的引导工作。
5、加强对工作中带有全局性、前瞻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市局(公司)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参考。
6、负责对基层单位的制度建设、上级政策执行情况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确保规范运行。
十五、烟叶生产技术科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关于烟草农业发展政策;
21、组织制定全市烟叶生产发展规划、工作意见、实施方案等,并指导、监督执行;。
2、组织制定全市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督促落实, 保证建设质量,发挥建设成效;。
组织烟叶生产过程技术培训和检查考核,推进烟叶生产科技研究与推广,不断提高烟叶产品质量;
3、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
4、严格执行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烟叶生产物资年度计划并安排落实;。
6、组织烟叶生产信息和数据资料 ;。
7、负责与省局(公司)、市委、市政府、各产烟县、乡政府、市直各涉农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保险公司和气象部门等沟通协调,推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十六、烟叶营销中心
1.组织建立科学规范的全市烟草商业烟叶收购、经营管理和内部监管制度,并监督执行;。
2.组织制定全市烟草商业烟叶经营管理方案,分解、下达收购计划,并监督执行;。
3.组织落实全市烟草商业烟叶物资准备、包装物料、苫垫器材、成包机械使用管理;。
4.组织落实全市烟草商业烟叶收购样品仿制、等级质量指导、检查和监督烟叶收购工作;。
5.组织落实全市烟草商业烟叶移库接收、产地等级确认、统一调拨、安全仓储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全市烟草商业烟叶产购合同、销售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烟叶资源配置、工商交接、烟叶结算、货款回收、内部核算等工作;。
8.负责中心的人事劳资、财务、纪检、安保、党政工团及其它综合管理工作;
9.负责与卷烟工业企业、上级部门沟通协调、计划执行工作;
10.完成市局(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完成烟叶信息统计、内部监管工作;
十七、卷烟营销配送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关于卷烟销售工作政策。
2、组织制定全市卷烟销售发展规划、工作意见、实施方案等,并指导、监督执行。
3、负责全区卷烟销售市场指导工作。
4、负责全区卷烟购进工作,严格执行卷烟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区卷烟访销工作。
6、负责全区卷烟送货组织工作。
5个县级局(分公司)负责本辖区的两烟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河南省三门峡市烟草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