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交通运输局职能介绍: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负责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拟订地方性交通运输法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二) 编制全市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市域公共交通和区域综合运输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 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道路客运、货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乡道路运输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维修市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建立完善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 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国家规定的相关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负责危险品运输监管、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 负责提出全市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 承担全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协调市域内各类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工程质量、工程定额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工作。
(七) 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及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应急指挥;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国防动员的有关工作。
(八)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九) 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教育;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十)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十二)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会议、文秘、信息、督查、保密、保卫、档案、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机关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调研工作。
二、综合运输处
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市运输市场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组织协调春运工作;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管理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许可;负责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道路客运、货运、运输场站、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有关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监督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研究;负责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四、规划发展处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编制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及交通基础设施、市域公共交通、区域综合运输等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提出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全市相关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工作;拟订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的相关技术标准;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统计、预测及信息引导工作;负责有关环境保护和招商引资工作。
五、财务审计处
负责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资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和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对国有资产、财政性投资的运行安全进行监管;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六、组织人事处
负责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动、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有关智力引进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外事工作。
七、工程管理处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的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准入、定额和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八、安全信息处(应急办公室)
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工作;负责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路政管理处(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办公室)
负责拟订公路路政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及干线公路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参与实施交通管制;负责公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
十、宣传培训处
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行业职工的思想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行业的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和公共信息的收集、处理、发布等工作;参与行业公众听证、社会调查等工作。
十一、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十二、纪检监察室
负责委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负责机关工作纪律、作风和行政效能督查工作;负责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负责督促委属单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受理委机关和委管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全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和整顿行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和治理公路三乱问题;负责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廉政督导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四、信访稳定处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指导交通运输系统的信访工作;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事宜;向委属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接待受理本系统的来信来访事宜;协调处理本系统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本系统信访稳定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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