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的总理记者会上,有记者问到住宅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总理的回答虽然简单,但信息含量却非常丰富、意义重大。公众关心的要不要办理续期手续的问题,总理已经明确表示不需要申请。公众翘首以盼希望得到回应的要不要续费的问题,因为相关政策还在制定研究,总理并没有正面回答,但传出的信号令人倍受鼓舞。
总理用有恒产者有恒心作为回应的开场白,引发了公众的共鸣。这句两千多年前孟子说过的话,最近反复被决策者提及,总理在记者会上说,3月8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中回应续期问题时也用了这句话。至于民间的呼声就更高了。对于大多数生活在城市中的人来说,房子就是他们一生中最重要的资产,70年的使用权期限涵盖人的一生尚且不足,何况是作为财产的买卖继承。
使用权续期的问题不仅事关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稳定,也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无论从维护房地产市场,还是从保护群众利益角度出发,没有前置条件的自动续期都是最理想、也是最符合群众期待的政策。显然,决策者不仅听到了这样的呼声,也作出了明确的回应。有恒产者有恒心,决策者的话不是为了投公众所好,而是把其当成了政策制定的原则,从恒产出发,谋求全社会的恒心和福祉。
并且,相关法律并非完全是空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遗憾的是,物权法并没有就如何续期,该不该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核心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规定。这就为后来的争议埋下了伏笔。在物权法制定之初,中国的商品房市场兴起没几年,续期的问题并不尖锐,但是现在,随着一些地方无法续期问题的出现,已经到了不得不直面的时候。
去年,两部委制定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明确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之前,不收取费用;可以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但两不一正常毕竟属于临时性应对举措,还远远称不上定心丸的意义。此次新闻发布会上,总理主动谈及了法律保障的问题,透露出相关部委正在研究落实的信息,这也意味着在不远的将来,法律模糊的地带将澄清,过渡性的办法将被一个法律框架下的解决方案取代。
民众的恒心既来自于恒产,也来自于法治环境的稳定和可预期。土地问题,毕竟是根本问题,只有用法律的方式约定下来,才具有了决定意义,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定心丸。政策酝酿出台的过程,充分表明了法治和民意的分量。这正是公众从总理的几句简单的话中读出的最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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