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介绍:
1、宣传、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以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代表县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贯彻落实上级的工资指导线政策,掌握企业工资的宏观调控政策,推进企业以岗位技能工资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工资制度改革,审查、审批、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和伤、病、残人员的工资待遇。探索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
4、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5、探索新途径,采取新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推行以岗位资格等级证书制度为主的就业准入制度,提高行业管理和职业技能服务社会水准。
6、加强县内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和调控,普查劳动力资源,开展职业介绍,组织劳务输出,管理服务外来就业人员,保证劳动力市场的有序流动。
7、认真贯彻两个确保的方针,宣传贯彻,督促各有关部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优惠政策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采取有力措施,开发就业岗位,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
8、依法开展劳动监察,打击非法、违法用工;接待调查处理劳动工资、伤残、离退休待遇、劳动争议纠纷、来信来访;依法开展劳动争议仲裁。
9、积极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和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加大扩面、收缴力度,强化医疗和资金管理,合理支付和使用,保证参保人员的正常医疗救治。
10、开展城镇企业困难职工调查,代表县政府牵头组织企业,主管部门、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城市扶困措施,督促落实各项扶困政策,保证弱势群体的生活。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日常综合管理工作
干部管理科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管理
仲裁信访科 :劳动信访及劳动争议
工资1、2科 :退休审批,劳动动能力及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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