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监察局职能介绍: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2、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
3、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4、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工作情况;
5、受理对党员干部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6、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7、受理党员干部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党组织和主管行政机关给予的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监察局内设机构介绍:
办公室、案件审理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宣传教育室、党风廉政建设室、信访室、执法监察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办公室、调查研究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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