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行政执法局职能介绍: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市政管理(含市政公用设施管理 )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未经规划部分批准搭建的建筑物、构建物及其他设施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制造社会噪声、车辆运输及拆迁造成的粉尘污染、违规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排放油烟造成环境污染、违规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造成水体污染以及违规处理医疗固体废弃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在经营场所(店)外无照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影响城市容貌行为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车辆(含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城市机动车辆清洗保洁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对在城市规划区内利用会道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健康或者骗取财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在城市规划区内对废品收购业违规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除外)
(十一)行使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城区室外流动执业和以行医为名走街串巷骗取患者钱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街头流动餐饮、食品摊档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行使城市夜景灯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三) 行使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职能
(十四)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县人民政府确定确定的其它执法职责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局办公室职责:
人事、后勤、党务、纪检、计生、共青团、妇联、工会、保密、档案、目标管理、财务等工作,负责安排部署、车辆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督察落实。。
督察科职责:
负责日常督察、信访投诉、信访件办理等工作。 政治处职责:负责对内、对外宣传、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等工作。
法制科职责:
负责案件法制审核、法制培训、行政复议及诉讼工作。
财会科职责:
负责局内干部、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福利,及组织协调、指导职称评定工作;按照有关财务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对局内地财务和资产进行管理;对局内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督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室:
负责上级和局内各部门档案的接收、整理、装订、登记、分类、编号、上架、入库保管、鉴定、销毁、统计、借阅等各项工作。做好保密工作和防盗、放火、防虫、防潮、防尘、防光等工作,及温、湿度的记录和控制,及时修补破损档案,大限度延长档案寿命。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行政执法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报名成功后信息是否可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