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林业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国土绿化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与林业和国土绿化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与林业和国土绿化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组织开展全市的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国有林场、集体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特种用途林)和生态公益林及林木花卉的发展和培育;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并监督实施;指导林木种子调剂、质量监测、良种繁育推广工作;
4、编制全市国土绿化、义务植树规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部门和城乡绿化工作;负责花园式单位的评比工作;负责全民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行政核准和绿化费的收取工作;
5、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工作;组织编制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以及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征用占用林地的呈报工作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
6、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
7、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直到全市林业公安工作;管理林业公安队伍;负责侦破、查处城区内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协调、督促和查处全市重特大森林案件及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重大案件;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防疫和预测预报;
8、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以及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监管全市林业系统国有资产;审核国家级森林公园营林技术工程项目及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建设项目
9、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外事和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林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协助党政领导组织协调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各项制度,承办文秘、会议、调研、督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负责起草年度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局机关、所属单位的党建、精神文明、纪检、监察、群团、老干部、信访、保密、统战、普法、计划生育等项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考核、劳动工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计财科
负责制定、汇总各项生产、基建、财务、多种经营及专项工程等计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做好与国家、省、地等有关部门请示协调工作,争取立项,对批准立项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项计划负责监督实施,抓好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基层场站的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编制、汇总财务决算,负责对上争取资金,对下办理缴拨款项;负责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审计;负责林业行业统计工作。
林政科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有关林业法规、政策、条例,查处林业行政案件;负责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负责全市木材加工、销售、运输、加工厂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审核发放有关证件、手续;负责林地管理审批林地占用手续;依法裁决和调解林权、林地纠纷工作。
资源科
制定林业发展目标、林种比例、林地保护利用及植树造林的长远规划;制定年度林业生产计划及林业生产调查设计的审批;负责全市生态经济和林下经济管理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单位和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活动及全民义务植树、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封山育林工程的设计和检查验收;负责全市营林生产的种苗调配工作;负责制定退耕还林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负责林业新技术、新品种开发推广工作;组织管理资源调查、区划、规划设计及其成果的审批和审议;监督森林经营方案的实施;管理林业用地,制定林业用地利用规划、林种区划和林种规划;监督执行国家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采伐许可证的审核发放,伐区拨交和验收、新成林验收;监督造林、更新、抚育、低产林改造工程的检查验收;组织森林资源的审计。
企业科
负责全市国有林场发展规划、营林生产计划的制定与组织落实;负责国有林场的企业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内部关系;负责国有林场的生产、稳定、安全工作;负责国有林场的改革、产业结构调整、扭亏增盈工作;负责对国有林场工作检查、监督、指导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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