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教育和科技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路线、政策、法律、法规,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研究制定我县教育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目标。
(三)负责管理全县的幼儿教育、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以及民办教育等工作;负责扫除青壮文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
(四)指导全县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抓好教育行政部门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教师业务培训和教学能力提高活动。
(五)指导全县中小学的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体卫艺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并指导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全县学历教育及高考、中考等考试工作。
(七)会同县相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原则;统筹管理部门教育经费。
(八)拟定全县教育基本建设规划,负责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负责管理全县中小学的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发展校办产业。
(九)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十)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组织实施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一)在本级财政中,统一管理和监督直属单位及中小学校经费预算支出。
(十二)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三)研究拟订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拟订全县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引导计划、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十四)负责编制和实施县级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全县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全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十五)负责科技人员去国外参加科技研讨会的审批。承担出国开会人员的资格审查、出国标准的裁定。
(十六)负责贯彻国家、省、市科技信息的方针和政策;承担全县科技信息网络、网站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科技信息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县科技信息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工作;科技信息成果的评审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及国内外信息交流工作。
(十七)研究拟订全县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管理县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负责全县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的制定并指导实施。
(十八)组织拟订全县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促进产学研结合相关政策、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二十)提出科技体制改革政策和措施建议,推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审核相关科技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二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组织开展专利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二十二)管理专利工作。拟订全县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起草实施专利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县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专利代理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二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教育和科技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内外政务、局机关文秘工作,承担教育和科技局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教育信息的下发和各类信息的上报工作,负责文件收发、日常公务文书处理、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内务管理,外事接待工作,筹备组织全局性大型会议,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领导公务用车管理、局域网及网站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科学技术组织管理工作,组织与汇同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科学实验活动;负责组织科研成果鉴定、登记、奖励和新技术引进及科技新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全县教师队伍管理工作、校长培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教育系统县、局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管理、人事调配、职称评聘,工考、工资审核、年度考核、退休办理、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计财科
负责全系统教育和科技经费统计、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及全系统各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管理局机关的固定资产,检查、监督全系统教育和科技经费的执行情况。
(四)初教科
统筹管理全县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幼儿教育、小学教育教学改革;检查、评价幼儿园、各小学的教学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组织开展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五)中教科
统筹管理全县中学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业考试工作,指导全县中学教育教学改革;检查、评价中学教育教学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组织开展教学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全县初中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六)成职科
负责管理全县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工作,制定成职教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指导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术等级培训;负责对专业课教师的培训、岗位技能考核。
(七)民办教育管理科
统筹管理全县民办教育工作,拟定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改革措施,规范民办教育学校依法办学,协调有关部门监督、指导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实施情况。检查、评估全县民办教育工作。
(八)法政科
负责全县中小学法制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主抓教育系统师生德育工作,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规划并指导中小学的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并指导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负责党务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工会工作、团队工作、妇女工作。
(九)体卫艺科
负责全县中小学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安排全县学生体育竞赛、交流活动、组织安排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指导完成学生体检及常见病防治工作,组织安排学校艺术教育教学工作,开展艺术竞赛交流活动;协调安排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体育、卫生、艺术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和监督学校饮食卫生工作。
(十)安全保卫科
负责全县中小学的治安管理、检查指导全县中小学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接待并处理来信来访。
(十一)农业科技科
负责编制全县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的审核、申报、立项工作;负责农业新技术引进、农业技术成果鉴定、登记、奖励及推广;负责全县农业科技新技术试验、示范及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负责农业科技特派员筛选、申报、上报、管理,并及时监查和总结全县农业科技特派员经验总结与交流;负责农业专家大院的建立、申报、聘请专家,并负责农业专家大院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岗位制度的制定,负责农业专家大院仪器和设备的管理。
(十二)工业科技科
负责全县工业科技长远规划与年度计划的制定;负责指导各科研、厂办等科研所(室、组)工作;负责工业科技项目筛选、申报立项工作;负责调度管理被列为国家、省、市、县级项目实施单位的科技工作情况;负责工业科技档案管理、工业科技统计及科技保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中小企业申报、确立工作;负责全县科技进步管理工作,协同有关单位引进外地技术、人才、成果等工作;负责全县专利成果推荐申报工作。
(十三)行政审批办公室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县级教育和科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本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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