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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介绍

2012-09-20 | 网络

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介绍: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及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五)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六)组织拟订县域协调发展及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分析县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县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城镇化发展战略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县经济基础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经济协作工作。

(七)承担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并协调全县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八)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承担县生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相关工作。

(十一)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和年度调控计划,跟踪、监测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的趋势,进行市场价格预警、预测,提出价格调控建议;制定和调整县级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性收费标准;组织、指导全县重要商品价格的成本调查工作,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

(十三)承担县重大项目监督稽察、国防经济动员、扶贫开发、生态县建设的相关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秘书事务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机关保密保卫、公务接待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及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

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提出全县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设;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和政策;参与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进行全县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提出全县重要生产资料平衡计划;拟定重要物资储备计划,做好经济、社会计划的衔接;负责公检法专项基本建设项目的申请、下达工作。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负责省和市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研究提出城市设施、投资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编制下达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审批下达全县自筹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三)农村经济发展科

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农垦等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和实施全县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全县农业和经济的发展,安排重大项目;组织协调和推进农业产业化。

(四)经贸流通与社会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县内外贸的发展战略,跟踪监测和分析县内外市场的发展状况,研究重要商品的市场平衡和进出口总量平衡,提出重要商品的调控政策;同有关部门编制除工业产品外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大宗、重点敏感商品的进出口计划;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衔接平衡商品市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安排商品市场建设重大项目。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投向;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研究编制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总量控制计划;提出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的总量和方向,监测和分析利用国外资金的状况。研究和分析全县资金平衡状况及财政、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根据国家发改委下达的企业债券发行计划审批发债项目,监督发债资金使用情况;负责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的申报,监督产业投资基金的投向和作用情况。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全县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协调人口、就业、劳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出版、旅游、民政、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申报、下达社会发展专项资金。

研究提出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衔接平衡高技术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资金,安排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分析信息产业发展状况,提出发展战略,衔接平衡发展规划;组织开展高技术产业前瞻性分析预测、市场研究和信息发布工作。

(五)工业交通能源科(国防经济动员科)

研究提出全县化工、机械、建材、医药、轻工、纺织、食品等产业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行业规划行业政策,制定机关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重大工业项目开发的相关政策。研究全省交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交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负责调控各种运联方式之间综合平衡;监测、分析交通发展建设状况,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衔接平衡能源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提出全县能源重点行业发展规划,监测和分析全县能源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负责研究提出节能的政策措施和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协调全县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防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掌握全县经济动员潜力;组织军民通用装备物资实力调查,提出战时动员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防物资储备计划;监督检查国防动员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经济动员计划的执行。

(六)以工代赈科

研究提出全县贫困地区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制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开展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协调财政金融部门做好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贷款计划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

(七)价格管理科(成本监审科)

研究拟订商品价格方面的地方性规章;拟订和调整县级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对相关行业和企业实行价格政策指导。监测、预测、分析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并提出调控意见,提出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等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稳定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减少市场价格波动的建议;研究拟订全县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价格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监审,及上级委托办理的定调价项目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为价格宏观管理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

(八)收费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颁布收费标准;研究提出县政府管理的行政事业收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九)行政审批办公室

根据国家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发展和改革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十)生态建设发展规划科

组织编写乾安县生态县建设规划;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编制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和环境整治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土地利用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按计划提出合理安排建设项目用地的优先序列,确定需要确保用地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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