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县人事局职能介绍:
(一)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
(二)参与研究县直机关和乡(镇)、场机构设置、职能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
(三)研究制定全县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对全县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
(四)依据《国家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配套法规,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并对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惩等项工作进行综合管理。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录用、调动、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
(六)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任免公务员和县政府管理公务员任免的具体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县国家机关(党群部门和部门副科级以上人员除外)和事业单位的工资、保险福利工作。
(八)负责管理和指导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离休、退休、辞退、退职工作。
(九)负责全县人才开发、事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科技干部的继续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的人事仲裁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县人事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干部科
负责国家机关补充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办理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聘手续;负责办理国家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调配交流手续;按有关政策接收、分配大中专毕业生;负责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的接收、安置;负责国家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干部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任免手续;承办县政府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和任免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集体、个人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县政府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及政府党组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资科
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对分配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的工资核定,综合管理学徒工、熟练工的转正定级工作;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及发证工作;负责办理机关干部福利费的划拨手续,并负责福利费的管理与支配;负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离退休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困难职工的补助工作;负责企业分配制度指导工作。
(三) 职称科
负责事业技术人才需求预测工作,并拟定指导性计划;负责对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和服务工作;负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和调整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考核和评审、聘任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审批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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