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县审计局职能介绍:
(一)负责县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各乡、镇(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负责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三)负责对全县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四)负责对全县各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
(五)负责对国家建设项目和自筹基建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六)负责对本级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七)负责对与本级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九)负责对依法独立进行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监督。
(十)依据国家省、市审计机关的授权,对在本县内的中直、省直、市直的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监督。
(十一)依据《审计法》的要求,完成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二)依照《审计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同时,可对上级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授权的审计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县审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 办公室
1、负责协调内部工作关系,保证机关的正常运转,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2、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及文稿审核,负责公文、打印管理及秘书、机要、保密、档案、党建、工会及其他事务性等工作。
3、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行政后勤及财务工作。
(二) 财政金融商贸审计科
1、 负责对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各乡镇财政预、决算及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
2、 负责对财政、税务和各专业银行、保险和银行开办的信托机构的专项审计、行业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3、 负责受理本级财政、金融审计案件的行政应诉工作。
4、 负责对本级商业、粮食、外贸系统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各项资金的审计和调查。
5、负责对本级商、粮、贸系统审计案件的行政应诉工作。
(三) 行文农林工交基建审计科
1、 负责对县直部门和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资金使用效益及行业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调查。
2、 负责对县本级农业、林业、水利、土地、气象、畜牧、农机、乡镇企业等部门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以及各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调查。
3、 负责受理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农林水各部门的审计案件的行政应诉工作。
4、 负责对本级工业、交通等部门和所属经济实体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各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调查。
5、 负责对本级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和本级建设管理部门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和竣工决算的审计和调查。
6、 负责本级工交系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案件的行政应诉工作。
(四) 经济责任审计科
1、 负责对全县县级以下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2、 负责对全县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3、 负责审计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复核审计业务工作,业务统计,审计信息宣传,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和全局年末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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