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水利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水利、水电、水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水利、水电、水产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组织拟定全市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归口管理全市节水、用水工作;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三)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全市水事纠纷;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四)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会同有关部门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五)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河道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主要江河湖库的治理与开发;负责全市堤防维护与管理;组织城区防洪排捞;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六)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饮水安全工作、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投入和管护机制,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组织、协调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八)承担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组织全市应急渡汛工程实施。
(九)组织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水利职工队伍建设。
(十)贯彻实施有关渔业的法律、法规,主管全市渔业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指导水产品认证加工流通;代表国家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十一)负责为农村水利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与管理保障;负责农村水利工程规划、可研、勘测、设计。
(十二)负责全市农村电气化建设与管理,发展我市地方水电事业。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水利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起草局党委文件、文稿;对外宣传及组织调研;制定全局岗位责任制并组织实施考核;负责党组织管理及党员发展;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干部任免及考核;接待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和政务的组织协调;文秘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和对直属单位档案管理指导工作;机关财务、保密、督察、安全保卫及后勤管理工作。
(二)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办理全局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办理关系国计民生和其它重大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举行听证会议;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三)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全局人事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和指导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工资晋升工作;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劳资审批工作及干部职工劳资统计报表;指导行业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四)规划计划财务科
组织协调制订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的编制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水利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项目报批工作;负责在建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制订水利行业各项经济调节措施并对资金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对全系统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及财务、会计工作实行具体监督管理;组织制定直属单位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水利、水电、水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负责全局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及水利专项资金的专项审计工作;负责水法宣传贯彻落实;负责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六)建设与管理科
负责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的前期的准备工作及招投标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及招商引资统计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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