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交通运输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维护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四)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维护、管理和规费稽征工作;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交通工程招投标及交通工程定额管理。
(五)负责水上安全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
(六)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所属单位领导干部;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务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交通体制改革、职工队伍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七)指导和监督实施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组织本县交通重大科技开发、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
(八)负责全县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交通技能鉴定、出租车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交车线路的设置;负责机动车技术管理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县交通路政、运政和征费管理工作;负责治理全县公路三乱工作。
(十)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党委日常工作,拟定各项党委工作的文件、年度计划、总结;负责工作安排和局系统各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文件审核、信息、简报编发;负责指导系统内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务公开工作;负责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发展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党内统计工作;落实职工思想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各党支部执行局党委决定、决议的情况;组织、协调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为中心工作服务;负责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承办有关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局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公务文电收发和运转;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管理;负责局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事务工作及办公楼物业管理监督。
财务科工作职责
指导交通行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制定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实施细则、制度和办法;负责年度工程项目的财务决算、汇总、上报和审核财务决算;负责专项资金预、决算、以及有关的财务工作;负责系统内的各项资金及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检查和评价工作;负责局各项经费的收支及帐务核算;指导局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
人事科工作职责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统战、技术职称评聘、劳动工资、劳动就业、劳动保护等工作;协同主管机关管理交通系统有关机构、编制以及组织配合交通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劳动技能鉴定等工作;指导、管理交通系统人才预测、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科职责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交通工程建设的法规和技术规范;负责编制辖区内交通基础设施总体规划,按年度编造公路修建、改建计划,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负责乡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比,加强对工程管理及养护人员的管理教育,做好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公路工程的勘测、编造工程预算、招投标,组织施工管理,检查监督和竣工验收上报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工程进度、水毁等情况的资料报表;承办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征迁办工作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询意见公告,并负责组织实施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负责对征地拆迁事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的培训;负责受理征地拆迁投诉,协调征地补偿争议,受理拆迁纠纷的调解等工作;负责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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