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牧业管理局职能介绍: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牧业(含畜牧、兽医、草原、饲料行业,下同)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组织起草地方性牧业规章制度草案;
编制全县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牧业行业管理;
负责对全县牧业生产进行宏观调控,指导牧业结构调整和牧业产业化建设;
贯彻执行动物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
拟定本地区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
监督和管理本地区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兽医医政和药政管理工作;
畜禽产品安全监督管理;
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本级的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有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职责;
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牧业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访、信息、督查、行政复议、资产管理、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职称管理、财务和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承担本部门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及相关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本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产业发展科
指导全县畜牧业经济发展和产业化工作;对畜牧业发展中资源配置、结构布局及宏观调控等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畜牧行业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种畜禽、养蜂等畜牧行业法规的监督执行工作;负责种畜禽的繁育改良和推广工作;负责畜产品加工,重点项目的审核、申报、实施工作;负责直属场(站、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兽医药政科
监督执行兽医兽药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兽医卫生、防疫检疫等方面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药检工作;依法组织监督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防疫检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畜牧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审核、申报和推广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农民培训及绿证工作。
饲料科
负责全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的检测、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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