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州图们市农业和畜牧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和生态农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重大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方案和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发挥其职能部门的作用。
(二)编制全市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和生态农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主管农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产业间的综合平衡;负责主管农业产业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和申报工作、指导和平衡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控和管理全市有关农业项目发展资金。
(三)指导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发展;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村经济的经营管理。
(四)研究拟定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拟定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促进农业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产品商品化和服务社会。
(五)制定全市农业教育、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指导和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教育、农村技术人员的培训及业务指导工作。
(六)负责全市农业资源、畜牧业资源、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各项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依法或授权负责农用土地的保护与管理;规划指导高稳农田地基本建设。
(七)研究农村市场的发展方向和指导措施;组织协调农、牧加工与流通;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负责全市农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信息的预测预报工作。
(八)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组织绿色食品的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和农、牧新品种及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九)组织协调农业部门内部改革,强化服务宗旨,归口管理局属各事业单位,指导行业学会。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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