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吉林公务员 >考试信息 >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经济局职能介绍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经济局职能介绍

2012-11-06 | 网络

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经济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吉林市有关工业发展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拟定全市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工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和产品调整方案;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业经济信息;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财政资金支持以外的工业项目投资方向;负责上报工业项目初审并登记备案;对重点工业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纳入全市总量平衡;研究工业及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技术进步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体系,提供技术服务;组织名牌产品评比和申报;编制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规划。

(四)负责工业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及清洁生产、节能、节水工作。

(五)研究拟定全市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乡镇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监测分析其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中小企业咨询、培训、市场开拓、人才引进等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统计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国有和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促进企业制度和管理创新;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企业集团的初审、规范及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初审;负责上市公司的申报工作;指导企业管理、提高经营者素质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七)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多种所有制公平竞争,共同发展;负责全市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乡镇企业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督促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依法经营,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乡镇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提出中小企业专项基金年度预算建议,拟定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确定基金使用方向;提出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的初审意见,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向中小企业投资;引导和规范涉及中小企业的信用与担保行业发展,促进建立和完善相关信用与担保制度。对上报国家、省和吉林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审查、考核,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九)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专业化协作、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

(十)建立和完善全民创业服务体系,改善创业环境,鼓励创办中小企业,发展非国有经济,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和扩大就业。

(十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煤炭行业管理的法律和规定,编制全市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煤矿的生产活动进行技术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变更的初审,负责全市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查验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煤矿开采、技术改造设计及水、火、瓦斯治理方案的审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吉林市制定的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指令,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煤矿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经济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做好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拟定各项工作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文秘、档案、印信、信访、保密、四防安全等工作;管理机关财务、资产;负责下属企业的财务内审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负责直属单位的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负责机关人事、劳资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

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吉林市有关工业发展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拟定全市工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工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和产品的调整方案,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业经济信息;研究制定促进规模企业做大做强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企业集团的初审、规范及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初审;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协调指导企业管理和减轻企业负担。

(三)技改投资科

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财政资金支持以外的工业项目投资方向,负责上报工业项目初审并登记备案;对重点工业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纳入全市总量平衡;研究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编制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规划;负责工业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及清洁生产、节能、节水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四)中小企业发展科

负责全市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乡镇企业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监测分析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乡镇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中小企业生成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和扩大就业;指导国有和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提出中小企业专项基金年度预算建议,拟定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上报国家、省和吉林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审查、考核,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并确定使用方向;引导和规范涉及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信用与担保行业发展,促进建立和完善相关信用与担保制度;加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咨询、培训、市场开拓、人才引进等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下属改制企业人事劳资管理及遗留问题处理;负责中小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与管理。

(五)煤炭行业管理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吉林市制定的煤炭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编制全市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变更的初审,安全生产许可证查验与日常管理工作,参与矿井质量达标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负责全市煤矿开采、技术改造设计及水、火、瓦斯治理方案、三下开采作业规程的审查;负责定期对煤矿掘进及回采情况进行测量,监督是否越界越层、是否进入防水保安煤柱中开采;负责从技术上查清重大生产事故原因,参与制定和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负责各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通风系统的月上报及审查工作;负责提供煤矿开采对房屋造成损坏的相关资料。

(六)煤炭安全监察科

对全市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组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综合管理全市煤炭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行政执法分析,发布全市煤炭安全生产信息;对煤矿职工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经济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公考每周资讯速递习题(第五十八期)

诚信篇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廉洁清正篇

申论热点:卢沟桥提醒我们什么

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

公考每周资讯速递习题(第四十五期)

2017省考行测运算题首选好方法:尾数法

四川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福建开放异地高考”期待示范效应

申论“临时抱佛脚”——背模板

推荐栏目阅读 吉林公务员 考试信息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