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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为人民服务原则-宪法

2017-03-17 | 网络
全国卫生人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医学专业知识每日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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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 27 条第 2 款规定:一切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在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而人民是的主人。与人民主人翁地位相对称的是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他们是人民的公仆。在思想上应能够认识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予,树立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在具体活动中表现为:,机关作为制定和执行法律、法规、政策的机关,其一切工作都要从多数人的利益出发,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第二,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密切联系群众,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尊重他们的主人翁地位和首创精神,确立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不断取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第三,要开辟各种途径,广泛地吸引人民群众参加管理,这既是我国政权本质的要求,也是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形式和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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