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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10-10)

2016-10-10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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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1、2014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支票,乙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2014年12月5日,丁公司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有关丁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期限,下列说法不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丁公司首次向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5年6月5日

B.丁公司首次向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5年6月5日

C.丁公司首次向甲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5年6月5日

D.丁公司首次向甲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5年6月1日

2、甲公司签发一张由A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乙公司取得汇票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但丙公司取得汇票后仍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丁公司依法按期提示付款被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丁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B.丁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C.丁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D.丁公司有权要求A银行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及解析

1、【答案】C

【解析】丁公司是最后持票人,有权向丙公司追索,也有权直接向乙公司或甲公司追索。(1)选项AB:不论丁公司向乙公司,还是向丙公司追索,都属于行使首次追索权,且乙公司、丙公司均为一般前手,对一般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2014年12月5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则消灭;(2)选项CD:丁公司直接向甲公司追索,行使的也属于首次追索权,但由于追索对象是出票人,应适用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2014年12月1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则消灭的规定。

2、【答案】B

【解析】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乙公司)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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