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会计考试 >备考资料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辅导:营业税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辅导:营业税

2013-04-19 | 网络

营业税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劳务税。营业税是流转税。

(一)营业税纳税人

1.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人。

2.企业承租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包人或承租人为纳税义务人。

3.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义务人。

(二)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1.营业税税目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2.营业税税率

(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

(2)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税率为5%;

(3)娱乐业的税率为5%~20%的幅度比例税率。

(三)营业税应纳税额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1.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补贴、违约金、滞纳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凡是价外费用,无论作何会计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2.按营业额减去准予扣除

运输业中的国际联运业务,建筑业中的转包、分包业务,金融保险业中的转贷外汇业务和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服务业中的广告代理业务、组织境外或境内旅游业务等等,适用这种计算方法。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准予扣除金额)适用税率

3.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营业额:

(1)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四)营业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具体规定如下: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发生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2.营业税纳税期限

(1)营业税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l0日、l5日、1个月或者l个季度。

(2)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营业税纳税地点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其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土地、不动产所在地;单位和个人出租物品、设备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

(4)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辅导:营业税】相关文章: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发展接力”不能变成“污染接力”

2017公务员考试行测技巧:画图法解直线上多次相遇问题

公务员考试经验小结

排列组合在2017公务员考试行测中的应用

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词分析:“公车实名制”

申论热点:七成人成春节"恐归族",是什么淡化了乡愁?

巧用代入法助你快速解题

还在为申论作文的分论点发愁吗?其实题目已经告诉你了

公务员法解读:录用公务员考试的方式有哪几种

公务员考试申论答题技巧:如何分析问题得高分

推荐栏目阅读 会计考试 备考资料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