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会计考试 >备考资料 >原始凭证填制要求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原始凭证填制要求

2013-05-07 | 网络

原始凭证填制要求

①记录真实:原始凭证的填制,要由填制人或经办人根据经济业务的实际执行和完成情况填写,不得伪造、变造。

②书写正确:文字摘要要简练,数量、单价、金额计算要正确;各种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凭证如果已有预先编号的,在写错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保存不得销毁;书写要符合规定。大小写要按规定使用蓝黑、碳素墨水,字迹要工整、清晰;各种原始凭证不能随意涂改。应按正确方法更正。

③内容完整:原始凭证填制的内容必须完整、齐全。凭证的填制日期、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金额都必须认真填写,不得遗漏。经办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要签名盖章,做到手续完备。

④编制及时: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及时填写,并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送交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加以审核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填制要求】相关文章:

会计硕士备考要点全汇总:记账凭证

2017省考行测:如何用简单知识点解出数学难题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

记账凭证设计的基本步骤主要有哪些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考务费用

改革开放三十年组稿

报考公务员需要什么学历,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学历要求

公务员考试申论写作题达到六个要求易得高分

如何应对公务员考试中的法律知识

申论热点:"发展接力"不能变成"污染接力"

推荐栏目阅读 会计考试 备考资料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