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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种银行承兑汇票不可收取

2013-05-07 | 网络

18种银行承兑汇票不可收取

随着现代企业经营活动联系的日益紧密,银行承兑汇票在企业间的使用愈加频繁。很多企业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或多或少会遇到一些不太规范的票据甚至是伪造的假票,给企业带来损失。

在此,我们对不可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一些特征做一个归纳,以期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进一步规范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工作,从而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一般,有如下某种特征的银行承兑汇票即为不可收取:

1、背书人的签章不清晰;

2、盖在汇票与粘贴单连接处的骑缝章不清晰;

3、盖在汇票与粘贴单连接处的骑缝章位置错误,正确的做法是盖章时连接处的缝应该穿过骑缝章的中心;

4、骑缝章与前面背书人签章有重叠;

5、背书人的签章盖在背书栏外;

6、被背书人名称书写有误、或有涂改、或是未写在被背书人栏上;

7、背书不连续:如背书人的签章与前道被背书人的名字或签章不一致;

8、汇票票面有严重污渍,导致票面一些字迹,签章无法清晰辨别;

9、汇票票面有破损或撕裂;

10、汇票票面字迹不够清楚,或有涂改;

11、汇票票面项目填写不齐全;

12、汇票票面金额大小不一致;

13、出票日期和票据到期日没大写,或不规范;

14、承兑期限超过6个月;

15、出票人的签章与出票人名称不一致;

16、汇票收款人与第一背书人签章不一致;

17、粘贴单不是银行统一格式;

18、连续背书转让时,日期填写不符合前后逻辑关系,如后道背书日期比前道早。

上述1-9项为较常见情况,10-18项较为少见。不可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特征当然不止上述18种,不可能一一详尽列举,关键还是经办人要仔细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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