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会计考试 >报考指导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办业务办理须知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办业务办理须知

2012-09-11 | 网络

(2012年9月17日起执行)

一、申办条件

一次性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规定考试科目,并领取《沈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单》。

二、申办流程

考试合格后到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政窗口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取得《取证凭单》,10个工作日后持《取证凭单》领取证书。

三、须提供材料(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

(一)经本人或代办人签字的《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下载地址:www.sysczj.gov.cn-财会之窗网上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考试合格2日后可下载)

(二)《沈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单》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学生必须同时提供带有学校名称和个人信息页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六)珠算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由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代办人联系电话)

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办、注册登记业务可以同时办理,详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业务办理须知》。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办理地点: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1楼财政窗口(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地王国际花园东门,青年公园南)

咨询电话:22704418、22703418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办业务办理须知】相关文章: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民法(三)

四川公务员申论时事热点分析:用什么名称取代“农民工”?

热点时评:伟大高尚从平凡中起步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幸福需用心来品

政法干警热点时评:保全电子数据应兼顾个人隐私

四川公务员申论热点分析:期盼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畅行无阻

中国公务员原生态之 公考面试篇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导:国考发展历程

地理常识——我国地貌旅游资源(三)

悉数公务员考试行测“和定最值问题”如何变化

推荐栏目阅读 会计考试 报考指导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