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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关于变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审批”办公地址的通知

2012-08-02 | 网络

(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做好软环境建设工作,推进财会之家品牌建设工程,方便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自6月1日起,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调出审批管理的办公地址从沈阳市财政局移到沈阳市行政审批大厅一楼,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他审批事项实行一站式现场办公,办理时间为每周二、周四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沈阳市行政审批大厅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地王国际花园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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