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4.在民事诉讼中,下列人员不需要回避的是()。
A.代理人 B.鉴定人员 C.审判人员 D.翻译人员
5.小张在某化妆品店以低价购买了店员推荐的洁美牌祛斑霜,使用两天后,脸上出现了严重的红肿、瘙痒,经质检部门鉴定,该祛斑霜为假冒伪劣产品。小张于是向该化妆品店提出赔偿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化妆品店不是该祛斑霜的生产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妆品店违反了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C.化妆品店对洁美牌祛斑霜为假冒伪劣产品并不知情,应免予承担责任
D.小张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因为低价意味着质量可能有问题,但她仍坚持购买
6.张某经营一家小规模的鸭脖店,其产品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顾客王某食用后肠胃不适,住院治疗花去2000元医药费。工商部门对张某的鸭脖店进行查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张某如果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应当优先支付罚款、罚金
B.张某可能面临的处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没收、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C.张某不仅要赔偿王某的实际损失,还要向王某支付其所购鸭脖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D.若张某的鸭脖店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则其五年内不得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7.某大学对教师甲的工资和职称问题作出处理意见,甲不服,多次向有关部门上访。3年后,某大学根据市委的要求,对甲反映的问题再次研究调查,形成材料后报市教委,市教委拟写了《关于甲反映问题及处理情况》的报告,呈报省教委,并抄送甲,该报告载明:我委同意该校对甲的处理意见,现将此材料报请你委阅示。甲不服,就市教委的报告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下列有关甲的复议申请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抄送甲,已涉及到甲的权益
B.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因为该报告还没有经过上级机关的批准,没有对甲发生法律效力
C.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因该报告是下级对上级的报告,是内部行为
D.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因该报告是重复处理的行为
8.县级以上代表大会任期()。
A.3年 B.5年 C.4年 D.6年
9.属于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权的是()。
A.劳动教养和审批权 B.立案权
C.强行带离现场 D.盘问检查
10.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
A.赔礼道歉 B.恢复原状 C.支付赔偿金 D.返还财产
答案及解析见下页
1.【答案】B。解析:《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故本题答案选B。
2.【答案】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3.【答案】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本题幼儿园阿姨疏于看管,因此责任应由幼儿园承担。故本题答案选B。
4.【答案】A。解析:《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适用回避的人员当中不包括代理人,故本题答案为A。
5.【答案】B。解析:这个属于产品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不论销售者或生产者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王某在使用了在该美容店购买的不合格产品后,面部出现红肿、痒痛等症状。虽然王某对该产品有怀疑,但店家解释为店庆优惠活动,故其不存在过错。而美容店作为该护肤品的销售者没有尽到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所以王某可以要求美容店承担损失的全部责任。故正确答案为B。
6.【答案】A。解析:A选项,张某如果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应当优先支付民事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43条规定,投资人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C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关责任人,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D项正确。故答案选A。
7.【答案】C。解析: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题目中市教委的报告是向省教委作出的内部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因此,本题选C。
8.【答案】B。解析:根据《宪法》第9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故本题答案选B。
9.【答案】B。解析:A项劳动教养属于行政执法权,目前已经取消,B项公安机关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行使立案权。属于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权。C是行政强制措施,D属于一般的行政管理行为,与刑事无关。故答案为B。
10.【答案】C。解析:《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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