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为4月2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一)报考设区的市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的〔除以下第(六)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二)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除以下第(三)、(四)、(五)、(六)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三)报考行政执法类(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和县级以下公安、森林警察、城市综合执法)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一)
(四)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 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二)
(五)乡镇(街道)机关单位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
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三)
(六)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和科目与行政执法类相同,4月23日上午9:0011:00须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报考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杭州。报考市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设区的市或所辖县(市)。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17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10分。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面向少数民族招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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