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发布的公告显示,菏泽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毓华辞去副市长的请求得到批准。消息称,辞去公职的张毓华可能已投身商海。记者就此致电菏泽市委组织部及菏泽市政府办公室,两部门均表示不掌握张毓华的新去向。(6月12日中国青年网)
应该说,官员弃政从商,首先利大于弊。只有双向交流,社会人才流动才会更加自由,人们才可以从崇拜权力的官本位中跳出来。然而,山东菏泽副市长张毓华在辞职前,已经开始经商,让人心生疑虑,不得不关注由此衍生出来的诸多弊端,如官员违规弃政从商、利用官场人脉关系进行反向政商勾结,等等。
《公务员法》102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因此,官员弃政从商,首先必须符合此规定。否则,便存在反向政商勾结之嫌。然而,即使是山东菏泽副市长张毓华离职没有违反此规定,但并不代表其今后的经商之路不会出现问题。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柴效武曾在《人民论坛》杂志上撰文称,有些官员在离任之后,虽然手中权力大大减弱,但仍然能利用其在任时结交的各种关系,把握好其在任时的感情投资,在离任后一并收获。正因为如此,柴效武教授提醒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谨防出现权力旋转门。
因此,谨防出现权力旋转门,表明官员弃政从商,更应规避政商勾结。一方面,官员弃政从商后,应参与公平的市场竞争,自觉与原工作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保持适当距离,因为距离产生美。另一方面,在职官员,应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对企业和商人多服务、少干预。特别是,应完善权力监督体系,用制度监督和约束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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