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个别地方存在基层办事部门仍然要求出具证明,致使群众陷入两难,并非真正的两难,而是对文件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问题。近日,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就取消婚姻登记记录等证明一事再次表态,要求落实依法行政,减轻百姓办事负担,并称民政部将对贯彻情况密切关注,纠正证明乱象。
国家民政部下发通知规定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之后,即有舆论指出,消除各种奇葩证明显然不能只靠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独立作战,不出具更需要不索取。否则,一个不给开,一个非要不可,最终只会让办事群众陷入两难境地。而从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实际情况来看,果然得到了印证。把不该自己出具的奇葩证明消除了,却依然向群众索取被民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再开具的证明,这样的简化手续不是给群众带来便利,反而是在添堵。
显然,纠正证明乱象,既不局限于不开具,也不能局限于不索取,某些看似奇葩的证明,在办理贷款、买房、出国、迁户、申请廉租房等某些特殊事务中,也确实有存在的必要。而山东济南、济宁等市探索用户口本+个人诚信声明制的办法来证明市民个人、家庭房产情况以及婚姻状况等来取代政府部门证明的做法,笔者以为就很值得推崇,此举也得到了民政部的推荐。
其实,以个人声明取代某些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尽管在我国还比较鲜见,但在一些发达国家早已成常态,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普通百姓,个人或由委托律师代为发表的声明,对证明个人的某些信息状况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声明的承诺一旦失实,不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更会被舆论所谴责。因此,也极少有人会拿个人诚信开玩笑。以个人声明取代某些证明,既体现出政府部门对公民的尊重,更有助于树立个人诚信,进而推动整个社会诚信意识的增强。而且在网络信息技术发达的当下,公民个人声明是否属实,政府相关部门轻而易举就可以验证,发现失实后启动追究,当事人也不会有任何怨言。
部门、单位在为群众办理一些事务中,对群众的某些基本信息状况,强制要求群众提供由政府部门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尽管是为了客观公正,但其本身就是基于对群众个人诚信的一种不信任。由个人声明取代包括婚姻状况、房产收入、亲属关系甚至某些部门、单位要求提供的我妈是我妈等个人基本状况证明,不但能大大方便办事群众,提高部门、单位的办事效率,还能减少行政成本,更能体现出对公民个人权利的尊重,彰显出社会的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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