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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拒绝啃老”是法规更是价值追求

2015-09-24 | 网络
导语:查字典公务员时事政治频道第一时间发布每日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并提供时事政治热点政策解读、理论观察、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今天我们关注--北京晨报:“拒绝啃老”是法规更是价值追求。

近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订草案赋予老年人对啃老行为的拒绝权,明确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9月23日《江淮晨报》)

在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利益冲突显性化的当下,啃老引发的家庭矛盾已经成为一种屡见不鲜的社会现象。

寄生虫无节制啃老的背后,有着深刻的文化基因和社会根源。一方面,在中国人的家庭观念中,父母不愿意孩子吃苦、受委屈,财富代际传承成为一种心照不宣、约定俗成的规则;另一方面,在不良社会心态的裹挟下,年轻人成为一种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对父母的索取成为一种理所当然的利益诉求。

当以父母心为核心的家庭观念遭遇以利己为中心的个人主义观念,啃老族投射着两代人不同的爱与痛。权利和义务一旦失去了平衡,个人主义就会陷入极端、功利的误区,对父母之爱进行竭泽而渔。啃老族缺少自力更生的意识,他们觉得自己有权利向父母要求经济上的支持来满足物质欲望,并且对这种生活方式深以为然,却忽视了对老年人进行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深化的当下,拒绝啃老权的新鲜出炉,在本质上是法律专业化、精细化提升的产物。拒绝啃老权厘清了道德和法律的边界,有助于老年人权益保护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并没有啃老的权利,老年人却对不正当、不合理的利益诉求拥有拒绝的权利。

当年轻人失去了应有的朝气和活力,奋斗之志转移,啃老族又怎样人生出彩,梦想成真?就此而言,拒绝啃老不仅是一种法律规范,更应成为青年人一种笃定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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