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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补充公告

2011-08-12 | 网络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力量,顺利完成我省此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开招聘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2011年7月14日发布的2011年青海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且笔试成绩在4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二、扩大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由于部分地区的招聘岗位首轮报名出现空岗,现决定扩大进入面试人员的范围,具体规定是:(1)凡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愿意调剂且笔试成绩在40分以上的考生可二次申报岗位;首轮已进入面试的考生也可视情选择放弃本岗位面试,直接选择二次申报。(2)二次申报的岗位仅限于首轮报名中出现的空岗(详见附表)。(3)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根据附表中列出的空缺岗位,自主选择申报岗位,并按要求完成二次报名。(4)二次报名时请考生考虑若该岗位仍未能聘用,是否同意到其它被指派的岗位进行聘用并做出再次选择。(5)经审核,符合二次报名条件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参加统一面试。每位考生只有一次面试机会。

三、二次报名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2011年8月13日9:00时起至8月16日24:00时结束,通过报名审查的人员将在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及时完成报名工作。

四、进入面试的考生和选择二次申报的考生请务必于8月13日至8月18日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宁市昆仑路西山一巷5号)二楼会议室查验证件。(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要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特别注意:请考生近期在以下网站随时关注有关面试等事宜的通知,否则,后果自负。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qhhrss.gov.cn

(2)省卫生厅:www.qhwst.gov.cn

(3)省人事考试中心:www.qhpta.com

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971-6304470

省卫生厅:0971-8239557

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6139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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