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党委宣传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省政府于009年12月31日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发〔009〕31号),011年9月7日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吉政发〔011〕42号),两个意见明确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制度模式和任务目标。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宣传工作,现将《吉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提纲》和《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提纲》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附件:
吉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提纲.doc吉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提纲.doc(22.50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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