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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5-02 | 网络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20家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招聘)6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

4、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年龄计算方法:40岁及以下指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指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指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岗位及条件

详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须于2013年5月8日上午9:00至5月10日下午4:00期间登录开发区网站(http://www.bda.gov.cn),进入开发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按规定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5月10日下午4:00以后系统报名功能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二)网上资格审核

5月9日至5月11日期间,请报名人员及时登录开发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审核结果。

根据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如出现某岗位网上资格审核合格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考(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3:1的,按比例消减招考(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因岗位取消涉及的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其它岗位进行补报。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请于2013年5月22日至5月24日登录开发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分笔试、面试和专业考试,均为百分制。组织专业考试的岗位按照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30%+专业考试分数30%计算总成绩。不组织专业考试的岗位按照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计算总成绩。

2、笔试安排:开发区统一组织网上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北京市201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此次同步考试由北京市统一命题、阅卷。

开发区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每个岗位按照拟招考(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周六)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资格复审、面试、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此项工作由开发区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电话:67880122。各招考(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及条件表。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北京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网

附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教育处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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