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以来,文化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新成就。在一系列成就的背后,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工作,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拓宽资金渠道,精心策划实施项目,推动文化建设投入的稳定增长,并不断加强资金管理,有效开展业务指导,为文化改革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从整体上看,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支持文化机构运行,一般通过文化事业费反映;二是支持文化设施建设,一般通过文化设施投资反映。十七大以来,文化部围绕文化改革发展这个核心,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公共财政投入方向,精心策划文化项目,中央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明显加大,投入结构不断优化。在中央财政资金的带动和引导下,全国文化事业费逐年增加,全国一大批文化设施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明显改善了文化发展的物质条件,极大地改善了全国各地的文化设施水平,提高了文化服务能力。
可以说,我国文化事业发展的每一步,背后都是公共财政强有力的支撑。面临新的发展机遇,面对新的发展目标,如何调动和发挥财政、经济手段,保障、引导和推动我国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持续发展,关系到文化强国战略目标的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现,关系到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协调发展。
发挥公共财政对文化发展的保障作用,要积极探索财政投入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一是探索设立国家艺术基金,探索引入基金运行模式,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行预算公开、政务公开,实现以尽可能少的财政投入生产出尽可能多的优质文化产品。二是改变传统直接投入方式,建立多元投入新模式。全国多数地区对艺术表演团体实行了财政补助与演出场次挂钩的动态投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促进了院团内部机制和服务机制创新。
发挥公共财政对文化发展的推动作用,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要按照十七届六中全会总体部署,根据《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牢牢把握文化改革发展的工作重点,努力把《决定》提出的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这一原则要求,转化为政策安排和制度设计,重点在明确文化投入方向、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和改善管理三方面开展工作,努力探索财政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新途径、新办法,进一步增强文化投入的有效性、激励性和引导性,建立起与公共财政支持方向相适应,符合文化发展内在规律的、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和管理模式。
发挥公共财政对文化发展的推动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重大文化项目的服务能力。尽管我国文化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仍存在许多问题,文化资源总量不足,许多薄弱环节制约进一步发展。因此,在总结十五十一五通过转移支付手段有力推动文化建设的经验基础上,要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抓紧谋划,抓紧实施,推动具有全局性意义的重大文化项目持续、创新发展。
发挥公共财政对文化发展的引导作用,需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推动文化经济发展。对已有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要进行修订或延续。进一步落实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以及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及民间对文化的投入明显增加。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对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实行税收优惠。
今年是实现十二五目标的重要一年,是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年,也是全国上下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一年。站在新的起点,展望新的征程,我们将进一步开拓思路,明确目标,科学运用财政和经济的杠杆,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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